湖北竹山一女童走失 35年后返乡认亲******
中新网十堰1月11日电 (金勤 吴涛 李国尧)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窑沟村,走失35年后的胡某梅(现名)11日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携丈夫、孩子与亲人团聚。
当日一大早,姐姐张善梅的家中布置了红色气球,挂起横幅,欢迎妹妹胡某梅回家。上午10时,胡某梅乘坐的小车刚一进村,67岁的妈妈黄治珍立即迎上前去,紧抱数十年未见的小女儿,泪流不止。张善梅手捧鲜花,将妹妹紧紧搂在怀里,嘴里不断念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终于圆了父母的心愿!”
1986年2月,竹山县田家坝居民张扬全与黄治珍生下一女孩,当时还没有取名字,就一直称呼她为小女儿。1988年2月,夫妻两人因感情问题离婚,张扬全带着小女儿外出流浪,在途经十堰火车站时,小女儿被人抱走。因父亲没有及时报警,给查找工作带来难度。30多年来,姐姐张善梅及家人一直没有放弃寻找。
2022年8月,张善梅再次联系竹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并将父母的血样采集入库。同年11月16日,成功比中河南省淅川县居民胡某梅。确认父母都还健在后,胡某梅和丈夫决定等到两个孩子放寒假后,一起回湖北省竹山县认亲。
胡某梅介绍,她长大后从养父母口中得知自己是被收养的。2019年,在丈夫的陪同下,她到当地公安部门采集了血样,没想到35年后还能成功找到亲人,真是太感谢鄂豫两地的公安民警了。
目前,湖北竹山警方正在对胡某梅为何走失展开调查。(完)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重点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及进步程度。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