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春节“买买买”带热坚果炒货 浙江线上线下炒热“气氛组”******
中新网绍兴1月19日电(项菁 周健)“买买买”是新春佳节历来的传统,坚果炒货则成了不可或缺的新春“气氛组”。临近春节,浙江炒货商家人气旺,线上线下迎来坚果销售“黄金期”。
红棕色的山核桃、黑灰色的瓜子、奶白色的开心果……记者近日走进绍兴一家坚果炒货市场,坚果炒货品类众多,商户们将其装进一个个盒子里,有序地摆放在铺面上,加之暖黄色的灯光,显得格外诱人。
“来我们这看看”“先尝再买”……商户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不一会儿,只见现场人头攒动,市民们边尝边买,十分热闹。
市民试吃坚果 周健 摄除了“先声夺人”,“门面功夫”也很重要。只要摊铺上的坚果炒货少了,商户就及时补货,让摊铺看起来满满当当的。
商户褚苏苏受访时谈及,从今年元旦开始,市场的顾客就开始增多,“现在生意太好了,我们家的山核桃都快卖完了,而且急需能到店帮忙的人手。”
“感觉这里是最有年味的地方。”当日,绍兴市民梁伟丽带着儿子采购年货,不到半小时,她就买下了三斤瓜子、两斤手剥山核桃、两斤开心果以及一斤巴西松子。
梁伟丽告诉记者,“货比三家”发现,今年不少坚果炒货都比往年贵一些,“但涨幅不大,是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
同样,被称为“杭州最后的马路菜场”的大马弄里,记者看到,数台炒货机不停转动,年味也随着滚筒里坚果的旋转跳跃“飘”了出来。
“我们店近期每天要炒制1000斤左右的山核桃,并且当天都能卖光。”其中一位商户受访时说。
市民购买坚果炒货 周健 摄事实上,“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浙江盛产多类特色坚果,比如临安山核桃、诸暨香榧等。
俗称“千年珍果”的香榧,是浙江民众招待客人、走亲访友的佳品。春节前夕,随着销售市场的火爆,香榧加工点也迎来了生产高峰期。
在诸暨市东白湖镇一家香榧加工点内,工作人员忙着炒制、分拣、包装香榧。据悉,该加工点还提供“香榧调换服务”,有香榧果子但不会炒制的民众可以把果子拿到此地,调换成一定数量的成品。
在浙江,坚果炒货不仅畅销线下市场,也热销大量网购平台。记者从各大电商平台发现,众多商户纷纷开辟线上销售渠道,吸引全国各地民众“淘宝”。
“直播间的朋友们新春快乐,这个是正宗临安山核桃,有奶油味的、原味的”“手剥款在一号链接,赶快下单”……借着过年消费热潮,杭州临安的商户们就通过直播“带货”,扩大山核桃销量。(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